五名罪犯均被判死刑!2002年睢县“11·14”绑架杀人案侦破始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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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11月14日中午1时许,在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某局工作的柳青家的电话响起急促的铃声。柳青拿起话筒一听,心一下子被揪了起来。 电话中,女儿白冰的班主任老师问白冰上午为什么没有到学校上课,并说有人在县城一条街道上发现了白冰的书包和自行车,按课本上写的学校名给送到了学校,可孩子到哪里去了? 13岁的女儿白冰是县某中学初二学生,平时很乖巧,从不逃学,早上6点半骑自行车去学校,奶奶还把她送到了门口。 可是,她怎么会失踪呢?难道……柳青立刻意识到女儿是不是被坏人绑架了,因为白冰的爸爸白岩是县里一家知名企业的负责人,在县里算是富裕人家,树大招风……柳青想到这里,不敢有丝毫怠慢,立即赶到县公安局报了案。 善良的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,早在2002年5月份,惹人疼爱的白冰就被一双罪恶的眼睛盯上了。 37岁的睢县公安局周重派出所民警邢政、三级警督,大专毕业工作后曾在职取得研究生学历,如果好好工作,他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。但邢政却不思进取,曾于1999年1月因徇私舞弊罪被睢县人民法院处拘役3个月,缓刑6个月。 2002年5月的一天,邢政打电话将周口市太康县的朋友李远征约到自己家里。36岁的李远征是太康县的出租车司机,小学文化程度,1998 年曾因抢夺罪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邢、李二人五六年前相识、臭味相投,成为朋友。这次一见面,邢政就对李远征直言:“叫你来是想一起弄点钱。” 李远征立刻心领神会,不假思索地说:“你把个点吧(意即让邢政找个绑架的目标)。” 经过商议,两人很快将目标锁定在白家。邢政认为,白冰是白岩的掌上明珠,若把她绑架了,白岩肯定会不惜代价赎回女儿。 几天后,邢政在中午学校放学时带李远征偷认了白冰的长相。很快,他俩便着手实施这一犯罪计划。由于嫌人手少,邢政又叫来了睢县农民梁民参加。梁民,28岁,曾当过兵,复员后做过生意,没有犯罪前科。 三人经密谋后,于一天中午趁白冰放学时在她家胡同处守候,准备绑架白冰,由于人多绑架未遂。 转眼放了暑假,邢政三人的罪恶计划一直未能得逞。但他们一直没有忘记寻找时机,时时在物色更多的帮凶。 34岁的睢县农民吴玉民,1994年曾因盗窃罪被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出狱不久的他正在家里闲得发慌,2002年11月5日上午,一辆红色昌河面包车停在了他家门口,从车上下来邢政、李远征、梁民三人。 没有更多的寒暄,吴玉民上车随他们来到睢县城里水里路南边的玉米地旁。邢政问吴玉民有个“生意”干不干?吴问是什么“生意”,邢政说你先别问是什么“生意”。吴玉民表示,只要能挣钱就干。然后,四人又开车来到白冰学校附近。 这时,放学回家的白冰从学校出来。远远地,邢政指着白冰告诉吴玉民:“把这个小闺女拉走,向她家里要钱。” 这时吴玉民才知道邢政所说的“生意”是要绑架人,但丧心病狂的他一心只想着弄钱,并未表示异议。 几天后,邢政又电话召回了正在武汉看病的太康县农民牛荣华。牛荣华,32岁,也曾当过兵,复员后在某乡卫生院干过保安。 五人聚齐,住在睢县邢政购买的一套商品房里。 期间,他们又多次对白冰家居住位置、环境以及她的活动规律进行观察、守候、踩点。邢政提出实施三个绑架方案,最后选其一个,并进行了具体分工。邢政购买了麻醉剂、注射器、胶带和棉被等作案工具。 11月10日凌晨5时30分许,邢政唤李远征、牛荣华、梁民、吴玉民四人起床。6时30分,李、牛、梁、吴四人来到白冰家后面的墙角处守候。 6点35分,白冰从家中走出,她忽然像想起了什么,又转身折回了家,令四名绑匪空等了一场。回到住处,邢政咬牙切齿地说:“今天没办成,先休息,选个好日子再弄。” 11月13日,逢农历十月初九。按当地习俗,农历的三、六、九是办事的“好日子”。这天,绑匪们又去绑架白冰,又因在白冰家后面碰到了人而再次无功而返。 11月14日早晨6时30分许,按照事前的分工,李远征开着红色昌河车与牛荣华、梁民、吴玉民一起,来到白冰家北侧胡同处守候。他们将车停好,并不熄火。李远征、梁民、吴玉民下了车,李装作修车,梁、吴二人站在旁边。 这时,只见一位留着齐耳短发、身着粉红色棉袄和蓝色牛仔裤、脚蹬灰色旅游鞋的十三四岁小女孩从白家推车出来。 这女孩正是绑匪们期待已久的猎物白冰。 当白冰骑着自行车从红色昌河车旁经过时,吴玉民上前卡住白的脖子将她拉下自行车,梁民帮着往汽车上推,牛荣华在车上往里拉,并迅速用被子蒙住女孩的头,吴玉民跟着跳上汽车,李远征启动汽车往西驶去,留下梁民处理白冰丢下的自行车。在车上,牛、吴两人很快用胶带封住了白冰的双眼和嘴,并给她注射了麻醉剂,白冰很快就睡着了。汽车疾速行驶,向南拐,出睢县境驶向周口市太康县。 这边,梁民骑上白冰的自行车,过了县城的体育场往正北,将自行车和书包丢弃在了一个没人的胡同里。然后,梁民步行到一菜市场南头。 按事先约定,邢政